我們不了解自己
剛開始尋找伴侶的時候,我們的要求往往是模糊的。我們會說,想找一個善良的或者在一起覺得有趣的、有魅力的,或者有探險精神的人……并不是說這些要求不對,只是不夠精確,它們沒有描述出到底什么樣的人能夠讓我們快樂——或者更準確地說,讓我們不至于總是過得很糟。
每個處在愛情中的人,最緊要的一項任務就是弄明白自己。
一個人必須對自己的情緒波動有深入透徹的認識,最重要的是認識到什么樣的人會刺激你的情緒,什么樣的人又能紓解你的煩躁。
在結婚之前,我們很少去探究自己身上復雜的一面。當戀愛關系的開始讓我們自身的缺陷暴露出來時,我們很容易把責任推給對方,然后分手了事。
我們很難看見自己本性中糟糕的一面。一個人待著的時候,我們不會因為生氣而大喊大叫,因為沒有人傾聽,這讓我們低估了自己的暴怒潛質。我們獨自工作的時候,可以廢寢忘食,保持專注,因為沒有人會催促我們去吃飯,這樣會讓我們有一種掌控著自己生活的感覺——如果有任何人試圖打斷這種狀態,你可能就會感覺自己來到了地獄。到了晚上,我們都知道互相依偎是多么甜蜜。但我們不知道,當我們想要逃避親密的關系時,我們在伴侶的眼中是怎樣的冷漠和陌生。
所以,獨自生活最大的特權就是,你會獲得一種幻覺:覺得自己是一個非常好相處的人。
但這只是因為你對自己的人格缺乏了解,也就難怪你不知道自己要尋找什么樣的伴侶了。
我們不了解別人
我們需要了解我們計劃與之結婚的那個人內心是怎么想的,需要了解對方如何看待權威、恥辱、內省、性親密、心理投射、金錢、孩子、衰老、忠誠,以及對一百件類似這樣的事物的態度或者立場。這些東西,不是通過一次平常的聊天就能了解清楚的。
缺少了對這一切的了解,我們在做判斷時,很容易被對方外表呈現出來的樣子誤導。眼睛、鼻子、額頭的形狀、雀斑的分布、笑容……從這些外表中,似乎能讀出很多信息。我們經常在只掌握少量證據的情況下,就把一系列完美的“人設”投射在我們的愛人身上。
所以我們在結婚之前一定要先了解自己,再了解對方。